机动车维修质量服务承诺(本资料为参考格式。请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开展承诺,承诺要切合自身实际,做出特色,不要照搬照套)
本厂本着依法经营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,优质服务的原则,热情为用户服务。承诺做到以下各点,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。
一、重修理,节省费用,更换配件先征得用户同意,对可修复的配件不以换代修,换下的配件由用户决定处理。
二、所采用的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,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,以旧顶新。确需更换零配件时,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,材料来源及价格随时可供用户查询。
三、对我们提供的服务,将本着诚实和公正的原则向您收取费用。
四、车辆竣工出厂后维修质量保证期为:
1、整车大修、总成大修保证里程为20000公里或100天。
2、维修保养二级维护:保证里程为5000公里或30天。
3、一级维护保证里程为2000公里或10天,车辆小修保证正常行驶2000公里或10天。
4、汽车大修及各级维护、反修率控制在5%以下。
五、提供维修质量跟踪服务,车辆竣工出厂后24小时内跟踪1次,7天内跟踪2次。免费施救拖车和拆装轮胎平衡,施救半径60KM。
六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:******,投诉电话:******,永远愿意倾听用户的要求与建议。
厂址:
法人代表:
厦门市*****汽车修理厂
2007年*月*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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